最近聽到“網紅行銷”這個詞的機會越來越多。這是指企業和在某一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個人結為一體,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宣傳,喚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行動。同時,網紅行銷是一種與其他數位行銷有所不同的新型廣告手法,它跟“用少量的金額,先去驗證是否符合CPA(每次廣告行動成本,Cost Per Action)”這一方法合不來。是為了提高知名度類型的廣告,所以它與實現一定程度上的知名度提高、營業額提升等效果有著密切關聯。
宣傳活動的KPI和預算
那麼企業在執行網紅行銷時,到底是根據什麼指標來判斷本次宣傳活動是成功还是失敗呢?
網紅行銷說到底只不過是宣傳活動的一個措施,它不單獨實施,而是和其他手法一起搭配並行的情況比較多。因此,我們主要是看促銷整體上是否有利於提高營業額。網紅行銷的範圍內,我們經常把網紅行銷的中間KPI — 點贊數作為判斷指標。
前面有提到網紅行銷跟“用少量的金額,先去驗證是否符合CPA(每次廣告行動成本,Cost Per Action)”這一活用方法合不來,主要體現在宣傳活動的參與人數和單價的規模感上。1個宣傳活動平均涉及到15~20人左右,會分配在某種程度上有影響力的人。預算的話大概在100w日幣~150w日幣(約合27萬~41萬台幣)。
另外,如果是有所屬經紀公司的KOL也參與進來的話,每個人的單價會一下子飆升到50w(約合14萬台幣)或者100w日幣(約合27萬台幣)左右,這個可以作為備用方案再另外提案給客戶。
明示出企業和網紅的關係性
按照慣例,我們必須向廣告商和網紅雙方進行隱形營銷的啟蒙。
針對廣告商,需要告知他們,網紅在撰文時必須明確標示「#PR」或者「#AD」,如果是收到贊助商品的話要標明“收到了什麼產品”、如果是被邀請去參加活動的話要標明“受某品牌邀請來參加本次活動”等等,向廣告商建議“把關係性都明示出來”。反之,也會有廣告商要求“收到贊助商品的請不要寫出來”等等,但通常我們都會拒絕這類請求。
雖然會因此遇到一些麻煩,但我們一直主張“做不到”隱形營銷。為了不損害網紅和粉絲之間的信賴關係,明確標示出“這是廣告文章喔”這一點讓粉絲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支持網紅盡量用自己的語言去傳遞信息
那麼推廣商品如何與網紅搭配才能產生良好的宣傳效果呢?
並不是“會想辦法去執行”就好了,而是在一開始就要明確目的,要留心如何去完善細節:針對什麼樣的目標群體、想要產生多大的影響力、想要傳遞什麼...
在此基礎上,再提案那些“擁有與企業想要傳遞信息的目標群體相匹配的粉絲數” 的網紅。給他們寄送樣品,或者請他們到現場參加活動。網紅很清楚如何做才能讓自己的粉絲更高興,所以應當盡量把文章的內容交給網紅去負責。
並且給網紅的指示會根據不同的人進行調整。某種程度上交由網紅自己發揮,有些人能用自己的語言把好的感想寫出來,也有人無法好好表達出來。所以,基於以往廣告案例的合作經驗,如果是可以放心把文章內容交給他的人,我們會告訴他“產品的賣點是這個,你可以自由表達你使用後的感想”。反之,如果是無法好好表達的人,就要詳細的告訴他“這樣的要素和那樣的要素需要用你自己的語言來表達”。
例如,同樣的商品,如果是比較重視天然的人,就可以說“對敏感肌的我也很友好”等等,另一方面,如果是比較重視時尚的人,則可以說“這樣即使穿薄衣服也能無拘束地走動,可以享受時尚的樂趣”等等。不同的人感受到的有利之處應當也是不同的。
品牌的魅力和顧客想要了解的地方是關聯在一起的。因此網紅必須充分了解自己如何做可以讓自己的粉絲高興並買單。而且,還必須理解企業究竟想要達到什麼目的。只有在理解透徹的基礎之上,最終通過自己的判斷來發布使雙方都高興的文章,這樣雖然難度較高,但通常我們比較傾向從這一點來著手,支持她們。
網紅行銷的市場想要成長,不斷地對企業的需求進行回應是很有必要的。為了能好好地把廣告效果反饋給企業,根據不同場合去引導企業轉換方式跟上網紅的步伐。這樣的方式如果能一直持續下去的話那真的是非常難得了。
原文出處:「インフルエンサーマーケティング」が成功する企業の特徴は?
編譯:SenEn